《从“举贤良文学”看汉代察举选官制及其启示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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汉代察举制是中国最早的选官、及人才选拔制度。用人以才,用人以德,用人以才德,奠基封建帝王用人准则,而汉代的用人制度,以贤良文学,备受各朝关注,所谓贤良文学是汉朝的选拔人才,储备官员的科目之一。可以分为贤良、文学两个部分,贤良指道德高尚、德行兼备,而文学指的是经学。 两汉时期贤良文学一科,出了许多名人,包括晁错、董仲舒、 公孙宏等人,地位尊崇,成就非凡。然而封建帝王多疑,世家大族之间互相权衡,致使有才之士步履维艰,终身难入仕途,无才之人,安居庙堂之上,食君之禄,却又一事无成,最终导致了察举制走向陌路的原因。 一察举制 汉代察举制解读汉代初年,任官并无定制,入
仕者不外乎“荫任”(子孙获得世袭官爵)和“赀选”,所以大多数官职都在世家大族或者富户之手。到了汉代,为了满足国家需要,汉高祖刘邦下令求贤,要求各郡国推荐有治国才能的名士,以供朝廷需求,开选拔制度之先河。后来,到了汉文帝时期,文帝两次下诏求“贤良方正,寻求能直言极谏之士”(《汉书 文帝纪》但是汉高祖的察举制,范围太小,都偶尔为之,仅限于官吏。没有形成一套真正为国家选举人才的措施, 公元前124年,汉武帝刘彻采取董仲舒和公孙弘的进言,在长安设置太学,察举制是一种由下而上推选人才为官的制度,是由诸侯王,郡县长官,再或者是中央大臣或地方长官考察乡党舆论,一层层推荐,再将人才推荐到中央,由皇帝考量,按才授官,循一定的程序选任官员的方式,这也是两汉选举制度中最主要的选官方式。汉武帝规定每州每年“各举秀才一人”,这也是察举制逐渐完善的标志之一。起初为汉朝选了不少的人才,因此察举制的弊处也显而易见,没有统一考量或者选拔标准,看似是在为朝廷选人